(圖片來源/TVBS)
不少購屋族嚮往住家內有個大庭院,往往會考量大樓內有「露台」空間,可以種植花草、養寵物等等,但是入住露台屋也有眉角,專家提醒露台屬「約定專用」如果要在露台建設採光罩,必須經過管委會同意才能變更露臺外觀,而且不能超過露台面積的1/3。(中略)
從市區直擊,部分露台戶被屋主加蓋了遮陽板,專家也提醒面積別超過1/3,因為露台雖是社區共有,但屋主只有使用權,要經過管委會同意才能變更,恣意加裝採光罩恐怕會變成違建!其實露台沒有頂蓋,下一層是別人家的屋頂,而且跟一般陽台不一樣,露台並不屬於附屬建物、也沒有算在權狀面積當中。
(新聞來源/TVBS)
不若陽台的狹隘與侷限,近年標榜大露台的建案越來越搶手,尤其高達30~50坪的空間可以自行運用,不論是種植花草、賞月BBQ、養貓養狗或園林造景等,都相當合適及愜意,讓不少工商大老與退休族群趨之若鶩,加上價格相對實惠,通常只有室內單坪的1/3,所以配備大露台的建案已成為購屋族的首選之一。
除了上述提到的休閒功能外,有露臺的住戶常常會二工變更原有樣貌,例如加裝遮雨棚或外推延伸室內面積等,其實這些都是相當冒險的事,所以施工前建議先詳讀建築法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才不會花了大錢裝修之後,才被舉發拆除更是得不償失!至於那些可以更動?哪些千萬不要做?趕快看小編的報導分析吧!
「露台」與「陽台」這看似相似、卻常會搞混的兩個空間,其實在本質有很大的差異性。我們一般泛指的「露台」,是指在高級住宅或大型建築的屋頂平台或因結構需求在其他樓層上方做出的大空間,上方沒有加裝屋頂及遮蔽物;而「陽台」做為室內延伸出去的空間,相對來說除了面積較小外,上方也有「頂」做遮蔽。最後,差異最大的就是權狀面積的計算,「陽台」是要計算入權狀面積,而「露台」則不計算在權狀面積內。
許多擁有露台的住戶,常會因為安全性(防墜落物)、垃圾問題及自行利用等考量,常會加裝遮光罩(雨遮),但如上述所言,露台不若陽台沒有頂蓋,且不屬於附屬建物、沒有算在權狀面積當中,所以恣意加裝遮光罩(雨遮)恐會變成違建喔!因為露台是整個社區所共有,屬「約定專用部分」,該特定住戶只有使用權,所以若需要變更需管委會同意才能動作,此外,如果是舊屋轉手的狀況也需跟建商確認,並附上其他住戶簽名的同意書,避免日後所產生的眾多糾紛!
撰 文 | Roy
圖片提供 | TVBS、研棠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千綵胤空間設計有限公司、界陽&大司室內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