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 浪 而 出 > // 謂之有所本
2016-08-10| 人氣:8549
「有所本」是在之於設計的手段上,我本人最在乎的呈現方式,任何的設計繪製 到最後的形象呈現,都必須存有一定理由的理由,它可以是結構的、對話的、機能的。它要是雙向的,空間與人、業主與設計者、使用者們……
有這些基礎之後,我們再來論述直到它的靈魂,然而才到它的「美」。而 「美感」這檔事,才會有條理的、清晰的、意義的──存在!
所以,每一件設計的操作「美」這檔事,最好是永遠是放在最後一個順位。
題外一談,好像也只能這樣,「美學」才不會常落入云云之說,你說,我也說,這種無厘頭的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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